香港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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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的重要任务,是救港、稳港,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重大举措。(剩余9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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